2006年7月15日 星期六

因人設事乎?

《呂氏春秋‧察微》:「魯國之法,魯人為人臣妾於諸侯、有能贖之者,取其金於府。子貢贖魯人於諸侯,來而讓不取其金。孔子曰:『賜失之矣。自今以往,魯人不贖人矣。取其金則無損於行,不取其金則不復贖人矣。』子路拯溺者,其人拜之以牛,子路受之。孔子曰:『魯人必拯溺者矣。』」

中研院召開評議會,通過組織章程修正「獲得諾貝爾獎或相當之全球性殊榮者,得新聘為特聘研究員,不受年齡限制」,讓李遠哲卸任後繼續被聘為特聘研究員,月薪幾十萬元,可能比總統還高,結果引來輿論批評,責難之有「自肥」之嫌。許多輿論都指出,若有人刻意幫他安排卸任後去路,反倒害了他清譽。於果搞得中研院召開緊急記者會說,說明這項新規定其實是為中研院延攬諾貝爾獎級人才而設。

為了台灣學界的發展,是要極力留住一位難得的諾貝爾獎得主,加上未來挻攬其他頂尖優秀人才,還是墨守成規地讓舊有的章程把頂尖優秀人才給弄走?可是如果李遠哲為了自身清譽,而阻攔中研院評議會之決定,那他不是效法了子貢嗎?如果他接受該章程,不是成就子路之道嗎?

台灣學界現在是人才太多呢?還是太少?就算中研院通過的是不折不扣的李遠哲條款,又如何?台灣本土現在有多少諾貝爾獎得主?能坑掉國家多少錢?在歐美國家,學校早就沒有對傑出的教授有退休年齡的限制了,所以用一個再合理不過的條款,把對台灣學界已付出心力貢獻的諾貝爾獎得主留著,又何過之有呢?中研院通過的章程,並非全世界的特例。美國人才濟濟,尚且還為一直挻攬第一流人才而因人設事,唯恐留不住頂尖優秀人才而已,我想這就是人家之所以能成功之道吧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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